河北:大学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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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释疑
2014年03月11日 09:23   来源:燕赵都市报

(原标题;  大学毕业生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部门释疑)

  孙先生:我大学毕业半年了,现在想自己创业,但不知道石家庄市对于大学毕业生创业有什么样的优惠政策,能帮着给问问吗?

  记者帮办:记者从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国税局获知,对于高校毕业生创业有以下几方面的优惠:免费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自主创业补助、税收方面的优惠等。

  免费创业培训

  记者联系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得知,目前该局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有两项,一是免费创业培训,二是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对于免费的创业培训,有需要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随时报名,一年享受一次,报名电话:0311--86044459,该局将根据相关机构开班情况,适时安排培训,参加该项培训者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办理,外地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石家庄市人才市场二楼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记者从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省会创业指导中心网站上看到,2013年10月21日出台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有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的相关政策:如:第二条第九款:加大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扶持力度。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对于合伙经营(合伙人均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可申请人均不超过20万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此,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称,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半年以上,或有合伙人的经营1年以上。申请时需要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等,到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9号(裕华东路与西大街交口西北角)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办理,具体情况可拨打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电话:0311--86063156进行咨询。

  自主创业补助或补贴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第二条第十款规定:提高一次性创业补助标准。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含网络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第二条第十一款规定:创办小微型企业给予租金补贴。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第二条第十二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创业。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养殖场,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对于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这些补助或补贴该如何申领呢?根据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对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助、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创业生活补贴等如何申领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如申领条件、申领程序、受理时间、受理机构等,由于内容较多,不再一一赘述,有需要者,可登陆省会创业指导中心网站或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具体条款。

  税收方面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13款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据石家庄市国税局以及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只要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即使没有单指大学毕业生,大学毕业生也同样享受优惠。如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为2万(不含2万),凡达不到起征点的,营业税及随营业税附征的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再征收;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等,这些政策无论是否是大学生都可以享受。

  关于更多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记者刘良玉)